在2006年11月20日,南京一位64岁的老太太徐寿兰摔倒,26岁的小伙彭宇出于好心去把老太太扶起来,并且还把徐寿兰送到医院做检查,检查期间还给老人垫付了200块钱的医药费,最后被撞倒的徐老太把彭宇告上法庭,说是彭宇撞了她,并且还要求彭宇赔偿老太太徐寿兰13.6万元。
在法庭辩护上,法官王浩还说了一句:
“不是你撞的,为何你要扶起?”
就因为这一句话,让现在很多人看到老人摔倒,首先考虑的不再是扶起,且这一彭宇案还被网友戏称为让“中国道德水平退步50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事故的发生事件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彭宇还是和往常一样,坐着83路公交车过着平淡的生活,但天不遂人意,在83路公交车行驶到南京市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台时,他刚好从车上下来,不料看到老人徐寿兰摔倒在地,就赶忙去扶起老人,这一扶让他背上了官司。
因为这时候有一个64岁的老太太徐寿兰,也是在这个公交站等公交车,当徐寿兰老太太看到有两辆83路公交车进站的时候,前面一辆人比较多,也比较拥挤,于是徐寿兰就往后面那辆跑过去,没成想从路过后第1辆后门的时候摔倒了。
当彭宇看到摔倒的老太太,第一想到的就是跑去扶起老太太,不过老太太摔得比较重,就只能前往医院治疗,而彭宇也在这个时间段中,和徐寿兰的家人一起把老太太送往医院。
在徐寿兰老太太住院治疗的时候,彭宇还帮忙给徐寿兰垫付了200元的医疗费,但在医院观察的时候,医院给出的结果就是徐寿兰摔伤了,导致左骨盆骨折,而骨折的话就需要住院进行关节置换手术。
但是这个手术可不是随便做的,做这手术的费用也很高,差不多做一次就需要几万块钱的手术费,这么高的手术费用让徐寿兰老人家中的家人们会损失很多的财产。
因此徐寿兰的家人就和彭宇因为这个问题发生了纠纷,徐寿兰家人说是彭宇撞了老人,老人的手术费需要彭宇来赔偿,但彭宇不同意这个赔偿,因为这个损失超出了彭宇的能力范围。
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商量无果之后,只能选择报警来解决这个纠纷,让警察来帮忙协调,最后结果是报警了也没有协商成功,还是没有商量好赔偿的数额。
于是到了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老太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这个法庭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徐寿兰家人认为是彭宇将老太太撞伤的,因此就去找彭宇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金,共计13.6万元。
对于徐寿兰家人的这些指责,彭宇表示特别的无辜,因为他说当天的时候有好几辆公交车一同靠站,然后徐寿兰老太要去赶着他后面的那些公交车,他又是从前面公交车的后门下来的。
彭宇说在他一个转身之后,就看到了一位老太太跌倒了在地上,出于中国人的好心,他就赶忙去扶起徐寿兰老太太,把老太太从地上扶起来,在这一段时间里,又有一个中年男子看到了老太太摔倒,也主动过来帮忙彭宇扶起老太太,徐寿兰老太太一直不停的对着两人说谢谢。
最后在众人的围观之下和帮助之下,一起把徐寿兰老太太送到了医院做检查,虽然你彭宇是这么说的,但徐寿兰老太太家人一直咬定说,彭宇就是撞倒老太太的肇事者,一定要彭宇赔偿徐寿兰老太太才行。
徐寿兰老太太一直坚持说是彭宇撞的她,不然为何她不找别人,偏偏要找彭宇要赔偿,因此才会把彭宇告上法庭,而一次震惊国内的案件正式开始了。
一年的官司之路
在2007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1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彭宇的妻子作为彭宇的代表出庭作答时,他说彭宇只是做好事,并没有撞到徐寿兰老太太,并且还表明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不应该承担责任,所以不赔偿这个13.6万元的损失,由于双方的证据和回答谁也说服不了谁,因此第一次的庭审结果可想而知,也就不了了之。
到了6月13日第2次开庭的时间,这一次双方做足了相应的准备,在法官询问彭宇时,彭宇在答辩中说:
“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相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
但显然这个却不能法庭上的人们信服,因此在询问彭宇的时候,彭宇被问及为什么要把徐寿兰老太太扶起来的时候,彭宇说:
“就是为了做一点好事”
由于案件的真实一直在不断的拉锯,也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因此这些案件一直被互相的拉扯,于是徐老太申请调取当时事发时,派出所的讯问彭宇的笔录,判处所表示当时的笔录已经丢失,丢失了之后,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做的笔录,但补做的这个笔录没有得到徐寿兰老太太家人的认同,并且对这个补录做出了相关的异议,因此第2次开庭审理的结果也没有结果。
7月4日,在案件审理了两次仍没有结果,彭宇觉得自己被冤枉了,于是就主动给一位网站论坛的版主打电话说明了自己做好事而被人诬告,还要求他赔偿的故事,并且彭宇还希望这件事得到媒体关注,还彭宇的一个清白。
这位版主也是十分给力,很快就这位版主将这一情况给南京的10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发消息反映,在新闻媒体听到这样的事后,彭宇案受到了许多新闻媒体的关注,毕竟这对当时国内来说,是十分稀奇的存在,因此媒体在下次开庭的时候向法庭准提出准许新闻记者采访庭审的申请。
7月6日正式到了第3次开庭的时间,这次的开庭有了媒体的存在,而在这次开庭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是否相撞?但由于派出所对彭宇的讯问的笔录丢失了,徐寿兰老太太也没有能够来到现场,所以徐寿兰老太太的家人,就用手机录制了徐寿兰老太太自述的她被彭宇撞到的情况,但这个视频是来自徐寿兰的儿子录制,因此也受到了媒体质疑视频的真假。
到了9月3日之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由于没有办法给出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的事实,因此采取了“分析推理”来判案,法官王浩给出了4个推理理由。
一、彭宇当时是第一个从83路公交车上下来的,因此相对来说,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很大。
二、如果说彭宇当时是属于见义勇为的话,那么最先的反应不是去扶起老太太,而是跑去把撞倒老太太的人抓住,而彭宇率先扶起老太太,那么说明彭宇是撞了老太太的人。
三、如果不是彭宇撞倒的老太太,那么在等待老人家人,在老太太家人到达的时候,就应该给老太太家人说明情况,最后再自己自行离开现场,不应该再陪老人前往医院。
四、如果不是彭宇把老太太撞倒的话,那么为何要扶起老人呢?
因此,鼓楼区法院作出了一审的判决,一审判决认为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已是事实,但是由于彭宇在乘车的过程中没有办法预见将会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并且在下车的时候视野也受到了相应的限制,没有办法准确判断车门前后有没有人经过,最后导致了此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这次的事故中,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都没有什么错,但根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了40%的民事责任,赔付原告徐寿兰,共计45876.6元的损失。
对于法官判决的这个结果,徐寿兰老太太的代理律师表示:
“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
也就是说徐寿兰老太太在这方面不太认同这个结果,因为赔偿的钱少了很多,此外,彭宇也表示不服从这个判决,因此他们就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在提起上述之后,南京中院就着手准备开始调查,调查的结果也让这个案件的事实显示出来,在南京中院从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找到了当时彭宇和徐世兰老太太相撞后,分别报警时的两段登记表,其中在“报警内容”一栏中记录了两个人相撞的情况,而这个相撞的情况也就成为了两人相撞的事实,也就是说,彭宇确实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了。
所以在10月份初,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时,在庭外彭宇和徐寿兰已经达成了相应的和解协议,和解的内容主要为:
“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的信息和发表相关的言论。
也就是说,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两方面都撤诉不再打官司,这样一来,鼓楼区法院的一审也就不再执行,两人也就这样达成了和解。
那相撞既然是事实,为何这个案件对我们影响这么大,导致后来出现老人摔倒之时很多人都要考虑,到底要不要扶老人呢?其实这个原因也有一定的误读原因。
误读造成的后果
造成误读使得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反响,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其中3个.
第一、就是对于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相撞的事实,因为警方的笔录丢失,造成了数据证据的缺失,所以判决的结果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议论质疑。
第二、就是在审判的时候法官用一些分析推理来分析,结果导致这些分析偏离了主流思想观念,其中就像“不是你撞的,为何你要扶起”这句话,引起了很大的躁动,也正是对现如今社会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
第三、就是在二审开庭之前,彭宇和徐寿兰老太太家人达成了和解,但双方又不能在媒体等暴露相关的言论,导致这个案件没有公开让公众知晓真相,所以也就有了更多的误解,而媒体的报道,更是偏离了结果导致让电视上一直流传着“老人倒地不能扶,好人做不得”的道德批判。
如此一来,这个案件备受关注,最终导致有很多老人和其子女也学得有模有样,那就是老人倒地之后,有人去扶起来就去敲诈,这样的报道出现的越来越多。
这样的事件越演越烈后,现在很多人看到老人摔倒了,首先想的可不是去扶起老人,因为大家想的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一次赔偿就要好几万,这让很多人也表示“扶不起”,如此一来“老人倒地不能扶”这样的事件,在社会上愈演愈烈,才会出现没人敢扶的结果。甚至“彭宇案”在社会上还被称为“中国道德退步50年的案件”。
小编想说,发生这样的案件之后,很多心怀不轨的年轻子女,在老人摔倒被人扶起来后,想到这件案件,于是想要从中敲诈一笔钱财,所以有部分子女会胁迫老人说是扶起她的人撞到的。
屡屡得逞后变得更加恶劣,如此一来如今看到老人摔倒都不敢扶了,毕竟扶起来都是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