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红楼梦》里的时间线存在很大的疏漏。
林黛玉初进贾府,应只有六七岁的年纪,可言谈举止、心理思维俨然透着成熟,完全不像是个小孩子;
再如王熙凤之女贾巧,年龄更是暴涨暴缩,前八十回还是个襁褓中的小孩,续书中骤然变成了风华正茂的少女,时间的割裂感极其严重;
更有贾元春的年龄,从最初的年长贾宝玉一岁,后来被修改成年长十几岁,到了后四十回续书,元妃更是四十三岁患痰疾去世,直接年长贾宝玉超过二十多岁。
大部分的年龄误差,基本都跟续书的情节改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放置在原稿前八十回,此类的时间疏漏也是存在的,最为典型的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晴雯的年龄。
《红楼梦》前八十回,对晴雯的年龄一直避而不谈,直到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贾宝玉祭奠死去的晴雯时,在诔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到了晴雯的年龄,原著记: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芙蓉女儿诔》
贾宝玉的诔文对晴雯在荣国府的工作经历记述得很清晰,晴雯去世时的年龄是十六岁,在此之前,她已经贴身伺候了贾宝玉五年零八个月,这基本符合曹雪芹给晴雯设置的年龄线。
比如第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出怡红院后,曹雪芹曾对晴雯的身世进行介绍: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嬤嬤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嬤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第七十七回
按照这个时间线,晴雯十岁那年被赖大家买来当丫鬟,伺候婆婆赖嬷嬷,后因赖嬷嬷经常带着晴雯拜见贾母,被贾母相中,又因彼时贾宝玉正和贾母一起起居,便把晴雯送给贾宝玉使唤。
如果晴雯被买,再到被贾母送给贾宝玉的时间发生在四个月内,那么就和《芙蓉女儿诔》中的五年八月有畸,以及去世时十有六载的时间线暗合。
可如果统筹全书,将时间线一一对照,晴雯的年龄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纰漏,因为除了《芙蓉女儿诔》,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曾间接提到过晴雯的年龄。
彼时贾宝玉生日玩抽花签的游戏,袭人抽到了桃花,按照游戏规则,同年生日的人都要喝一杯酒,曹雪芹明确点出袭人、宝钗、香菱、晴雯属于同岁,原著记:
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着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注云:“杏花陪一盏,坐中同庚者陪一盏,同辰者陪一盏,同姓者陪一盏。”众人笑道:“这一回热闹有趣。”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黛玉与他同辰,只无同姓者。——第六十三回
问题就出在这里,晴雯和袭人、宝钗、香菱是同龄人,这就从侧面证明晴雯的年龄在众多金钗中一定偏高,因为她和薛宝钗是同龄人。
按照原著的记载,薛宝钗于第二十二回就过了十五岁及笄之年的生日,而直到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贾宝玉才十三岁,因为癞头和尚、跛足道人搭救宝玉、凤姐时,曾手握通灵宝玉感慨: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
因此,薛宝钗至少年长贾宝玉两岁,换言之:晴雯也大贾宝玉两岁。可用这个年龄线当证据,就完全对不上《芙蓉女儿诔》中晴雯的十六岁。
原著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林黛玉在和薛宝钗倾诉衷肠时,曾说过:我长了今年十五岁,从没有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第45回)也就是说,截止第四十五回,林黛玉都已经十五岁了,而贾宝玉长黛玉一岁,此时也就是十六岁。
由此推之,单是第四十五回时,薛宝钗、晴雯都已经是十八岁的年纪了,加上第四十五回至第七十八回中间,荣国府还曾经过一个元宵节,所以又过了一年,晴雯的岁数至少要再加一岁,也就是十九岁。
已经十九岁的晴雯,为何在贾宝玉的《芙蓉女儿诔》中,突然变成了十六岁?这显然出现了时间线上的矛盾。
立足曹雪芹的角度,其实也不难理解作者的心态:晴雯是曹雪芹精心刻画的金钗之一,甚至被脂砚斋评为“晴为黛影”,晴雯去世时以十六岁为限,表明晴雯正处于少女年龄,读者对晴雯的印象也更倾向于纯洁少女,若遵循年龄逻辑,直以十九岁称呼晴雯,那晴卿几乎成了古代的“大龄剩女”,不但损害晴雯的形象,也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
曹雪芹的这种创作心理应该也包含了薛宝钗,《红楼梦》后期一直对宝钗的年龄避而不谈,想来也是为了避讳这一点,曹公始终想给读者留下美好的印象,黛玉、宝钗等人永远是少女形象,可这种感性愿望一旦与理性文本结合,就会出现上述的时间线纰漏,这也是曹雪芹不得不犯的逻辑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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